粤科办函[2005]30号
广州市、各地级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关于做好“十五”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国科函〔2005〕11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十五”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一)2001~2004年度列入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确定该项工作负责人,并于7月5日前将其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二)请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2),每个项目一式一份汇总后于7月20日前将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科技评估中心。
(三)请阳江市科技局于7月20日前完成示范基地的总结(重点总结技术创新及新成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运行机制、对促进我国行业共性技术进步的贡献、在行业或其核心技术领域所处的地位、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与措施等),并将总结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本报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同时在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二)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斯恒
电话:020-8316 2928
传真:020-8356 2219
E-mail:sih@gdstc.gov.cn
2.省科技评估中心 李建军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大院3号楼201
邮编:510033
电话:020-8354 9694
E-mail:gdte@gdte.cn
附件:
1.2001~2004年度广东省列入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项目清单
2.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