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转发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5-06-1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不含深圳市)和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5〕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科技部、财政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不支持项目:除项目指南规定外,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控股超过50%、申请金额高于企业注册金额及申请金额高于100万元的项目。

  三、根据国家分配给我省的申报名额,各市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

  四、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各推荐2个项目,其余高校与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

  五、各市推荐的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上报(一式10份),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选出我省申报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上报。

  受理截止日期:2005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寄送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1室(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王大春 020-87680016  ,严爱琼 020-87682617
  广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许茵 020-83163903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蓝波 020-83170282

  附件:关于发布《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从www.innofund.gov.cnwww.agrifund.cn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征集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及更新专家信息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广东省“两个密集型”企业及产品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