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加强二次创业,及时总结和交流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经验,促进我省高新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决定召开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05年6月2~3日
2.地点:中山高新区(中山市中山港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国际会展中心国宾馆)
二、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
1.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各1人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2人;
2.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主管领导各1人;
三、特邀参会单位
1.省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2.省直有关单位:省委政研室、省府办公厅综合二处、省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外经贸厅、省知识产权局各1人;
3.新闻单位:科技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广东科技报、省科技声像部。
四、报到时间
6月1日下午、2日上午9点前报到(6月1日下午15:30、17:00省科技厅大院两班会务大巴集中前往会场,其它时间请自行前往)。
五、会议议程
1.6月2日上午 9:30~11:30,参观中山高新区。
2.6月2日下午 14:30~17:00,广州、中山、东莞、肇庆、河源、清远高新区典型发言;
17:00~17:40,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高新区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报告。
3.6月3日上午 8:30~11:00, 各高新区总结交流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思路及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11:00~12:30,有关部门领导讲话及会议总结。
六、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李荣华,电话:83163875,13922207680;传真:83562093,E-mail:Lirh@gdstc.gov.cn
中山高新区
郑元丰,电话:0760-5339333-2180,13824745995
请各单位确定出席会议人员后填写会议回执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请各高新区将2004年工作总结和广州、中山、东莞、肇庆、河源、清远高新区会议典型发言材料的电子文档于5月23日前报送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附件:会议回执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全省高新区建设经验交流会
会议回执
姓名 性别 职务
单位 电话 传真
选择报到时间:⑴6月1日下午, ⑵6月2日9点前
是否乘坐会务大巴:⑴是①15:30 ②17:00 ⑵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