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4年10月14日,科技部计划司已经统一下发了《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365号)。根据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咨询的问题,经农社司同意,现对2005年度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补充说明如下:
1.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427号)和《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4]365号)要求,组织2005年度星火计划项目的申报;
2.2005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并将评审过程、总体情况及项目汇总表(汇总表中项目按类别排序)正式行文书面上报科技部星火办,所有项目通过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申报;
3.重点项目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最终确定,其申报数量严格按365号通知要求组织。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正式申报书一式一份,重点项目另上报可行性报告一式四份;
4.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2004年通过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服务体系机构;
5.星火培训项目要填写星火计划申报书;
6.2004年批复并给予经费支持的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没列在2004年计划的,重新上报申报书。
科技厅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