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急! 关于推荐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和科技工作试点县(市)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4-08-12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4〕555号     各地市科技局:

    国家科技部为推进全国县市科技工作,决定实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和“科技工作试点县(市)”工作,请你们根据科技部《关于申报2004年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和科技工作试点县(市)的通知》(国科办计字[2004]131号)的要求,抓紧认真组织申报,并于2004年8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获2001~2002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先进的县(市)才能申报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

    二、山区和两翼地区的县(市)才能申报全国科技工作试点县(市),每个地市限择优推荐一个全国科技工作试点县(市)。

    科技部通知及有关申报材料请直接在科技部网站下载,网址为www.most.gov.cn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张金水、张志彤

    联系电话:(020)83545100-3837、3835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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