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征集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建议案的通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4-07-21     点击量:
粤科函计字[2004]490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省“十一.五”科技规划的制订工作,更大范围集中广大科技干部和管理专家的智慧,确保制订一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显著、实施可行的科技规划,省科技厅决定在全省征集重大科技项目建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技项目的要求:

    1、重大科技项目必须是关系全局、对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自身发展等具有重大带动作用。重大基础性研究要瞄准科学前沿重大问题,体现学科交叉、综合,探索科学基本规律;应用研究与发展研究要求产业关联度大,与广东省支柱产业、潜在优势产业紧密联系,对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竞争力提升有重大作用。
    2、重大科技项目必须是在未来5―15年内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性、标志性意义,项目实施能大幅度提高我省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3、重大科技项目必须目标明确,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或具有明确目标的重大战略产品,可操作性强,需要的保障条件可行,通过努力,在未来预定的期限内能够实现。
4、重大科技项目要充分体现我省的特色和优势,反映国际科技发展的趋势,自主创新较强,能够促进重点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二、重大科技项目的范围:

    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命科学;
    3、新材料;
    4、资源、能源与生态环境;
    5、先进制造;
    6、农业;
    7、现代服务业;
    8、其它

    三、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科技人员提出建议案,有条件的单位要在个人提出的基础上,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确保建议案的质量,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建议案进行评阅,筛选出立项依据充分、学术水平高及(或)产业化前景好、研究方案可行的建议案供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十一五”科技计划招标指南参考。
    2、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可以单独建议,也可以联合多人提出建议案,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3、建议单位可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组织等。
    4、项目建议书一式3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装订);软盘一张(文本文件格式)。

    四、受理方式和时间

    重大科技项目建议案由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时间为2004年8月20日―9月20日。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业务受理窗口:83557574、83545100转3930、3931、3932
    发展计划处:83545100转3838、3839
    E-mail:randd@sti.gd.cn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附件:广东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工程)建议表(可直接从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www.stw.gd.cn下载)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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