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04〕36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科技部重点联系民营科技园、广东省民营科技园: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省科技厅设立民营科技园建设专项计划,扶持民营科技园的建设,支持民营科技园进行技术创新体系、服务体系、网络平台建设。现将2004年申报省民营科技园建设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范围 ㈠ 申报单位:广东省级民营科技园、科技部重点联系的民营科技园、各地级以上市民营科技园(需有所在市政府批文并在清理开发区中保留下来的)。
㈡ 项目范围:重点扶持民科园创新能力、服务体系、网络平台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和受理程序 ㈠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04年6月15~30日。
㈡ 申报项目使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6份和电子软盘1张。
㈢ 申报书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
www.stw.gd.cn)下载。
㈣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㈤ 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1~2项。
㈥ 项目需经各市科技局加具意见并由市科技局送交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㈦ 各市必须在6月15日前将“2003年民科园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科技部重点联系和广东省民营科技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开发区清理情况”等材料书面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梁月娟,电话:83549994、83548334
附件:
科技部重点联系民营科技园、省级民营科技园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科技厅
二○○四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
科技 民科园△ 项目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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