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经形式审查后符合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的705个项目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的项目有异议,可在2004年7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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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