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04〕46号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科协:
为落实科技部《关于印发〈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5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我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经省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为粤统制表字〔2004〕04号),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科协联合制订了《广东省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对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2003年全省科普工作会议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有组织、大规模的科普统计工作,具有量大、面广、协调性强等突出特点,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明确分工,迅速组织实施。
2.市级科普统计工作由各地级市科技局牵头,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组织安排县级科技局开展科普统计工作。为保证科普工作统计的顺利进行,请各市科技局在2004年4月16日前将科普工作统计联络员名单报省科技厅。
3.为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随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有关信息报省科技厅。
请根据方案与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统计报表审批复文》(粤统制表字〔2004〕04号) 2.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 3.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组织流程图 4.广东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 5.《关于印发〈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55号)
6. 广东省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名单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林晓霞、王玉飞
电 话:020-83549994、83548173、83549609
传 真:020-83548334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306室
邮 编:510033
E-mail:kwfgc@gdstc.gov.cn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
科普 统计 方案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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