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教)司: 为应对加入WTO后我国医药产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加快医药产业的科技创新,国家将“创新药物和中药现代化”列为“十五”重大科技专项。 现将专项第三批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指南组织申报。所有课题申请必须在指南范围之内,超出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课题申报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单位; 2、每个单位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3、课题申报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外籍人员共同申报,但国内单位应作为课题主持单位,并确保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 4、国内课题申报单位可以与境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但境外研究机构所需研究经费须自行解决,并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课题内容的研究基础,并从事申请课题有关内容的研究达两年以上;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有固定的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3、申请人用于所申请课题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的50%工作时间; 4、国内申请人保证在承担任务期间,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5、申请人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含55岁); 6、申请人只能主持本专项一个课题,若再承担本专项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 三、申请书受理单位及地址 1、属于专题1中药提取物、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中药在线检测及中药辅料应用的示范研究;专题2濒危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研究的课题,报送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白家庄东里13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及电话:苏钢强 010-65952242 2、属于专题3 中药质量标准技术平台;专题4 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专题5 生物芯片在中药研究中的应用的课题,报送到: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万泉河路109号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及电话:肖诗鹰 010-82636581 四、申报注意事项 1、请你们根据指南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申报,此通知、专项申报指南及课题申请书编写提纲已在我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科技攻关计划网站(http://www.gongguan.most.gov.cn)及863网站(http://www.863.org.cn)上发布; 2、请你们对申报课题汇总。每份申请书一式10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03年2月28日前统一寄送给申请受理单位(以邮戳为准)。课题申报清单抄报我司。 我们将按统一的遴选标准组织评审,择优支持。 联系人:杨 哲 010-68512092 二○○三年一月九日 附件: 附件1: 中药标准指南.doc 附件2: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申请书封面、编写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