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2003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具体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2-12-19     点击量: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序完成2003年省科技计划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下列的时间安排、材料报送要求组织申报项目,过期不再受理。 一、受理时间安排 为避免各单位申报时间过于集中,请各市科技局及省直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1月6日---7日:深圳、韶关、梅州、中山、阳江、顺德   1月8日---9日:汕头、汕尾、河源、湛江、茂名、潮州、清远、云浮  1月10日---11日:珠海、惠州、东莞、江门、佛山、肇庆、揭阳   1月12日---13日:广州、由省教育厅推荐的单位   1月14日---15日:其他省直属厅局委办及中科院广州分院、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直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单位   1月16日---17日:中山大学、第一军医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1月18日―20日:各单位补报遗漏项目 二、 报送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上报数据软盘要一律按《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录入程序要求制作,不能用Word文档格式(相关附件除外)。申报书与有关附件必须装订成一本(附件材料特别多除外),一式六份。 2、申报材料要求按照以下类型进行分类:(1)科技计划项目(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除外);(2)科研条件建设项目;(3)重点实验室项目;(4)重大专项结转项目;(5)软科学研究项目;(6)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其他项目。 3、要求主管单位通过申报程序,将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同一类型(参见第1点)的项目导出形成同一个数据库(*.mdb)文件上报(例如:某市科技局收到企业申报的农业攻关计划一项和工业攻关计划两项,由于其同属上述第一类“科技计划项目”,应该导出为同一个数据库。具体做法可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录入系统下的“数据维护”――“数据导入”将这3个项目导入到系统中,再利用录入系统的“上报软盘”输出为同一个数据库文件)。项目比较多的可制成压缩文件。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要保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与数据软盘内容一致,受理后不准再修改申报资料; 4、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制作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按附件要求,地市科技局要求会同财政局确认。 5、各主管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同时要对申报书的形式进行严格把关,申报书需要注意的常见问题如下: (1)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亲笔签名; (2)申报单位必须盖章; (3)地市科技主管或省直主管部门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报项目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必须在申报书相应栏目盖章; (5)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经费预算栏; (6)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企业效益栏,数据必须真实; 6、各主管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需要上交项目汇总表、分类整理的申报书,分类输出存放的数据盘。 联系电话:83557574 83545100――3930、3931、3932 附件: 2003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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