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签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协议书(第三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联合资助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项目的协议书》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拟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作为NSFC-广东联合基金(第三期)广东省省级出资资金,安排1,000万元作为NSFC-广东联合资助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项目广东省省级出资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3日至7月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科技厅联系人:司圣奇,联系电话:020-83163838;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书苑,联系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广东省科技厅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