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一批合同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根据去年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各项目合同书,需验收项目共计58项,其中:
(一)2020年度东莞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共19个;
(二)2020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第一批)项目共39个。
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单位自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多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二)集中核查。本次验收工作,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将委托第三方专家现场评审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须单页打印,一式五份,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名、盖章;请将每份《验收书》用回形针夹起,切勿装订);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4.项目成果达标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项目成果在产业、企业中推广应用的证明材料;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财务专账、项目经费结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及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有效签名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除专项审计报告外的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7.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完整版;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1、2、7单独提交,材料3-6和8须编制目录、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2:00时前将纸质验收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各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两份;合同复印件五份)送交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市局南城办公区612室),同时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准备好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并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2:00时前将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电子版)及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ipcj@dg.gov.cn。
验收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年度东莞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及2020年度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清单.docx
附件3: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潘俊炜 联系电话:0769-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