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228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一批合同到期项目和延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根据去年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各项目合同书,需验收项目共计10项,其中:
(一)2020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第一批)共8个;
(二)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延期项目,共2个。
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单位自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多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二)集中核查。本次验收工作,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将委托第三方专家现场评审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须单页打印,一式五份,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名、盖章;请把每份《验收书》用回形针夹起,切勿装订);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主要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4.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经费结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凭证票据复印件及专项审计报告);
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材料1、2单独提交,材料3-7装订成册)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7月22日17:00时前将纸质验收材料、项目合同复印件(各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两份)送交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市局南城办公区612室),同时准备好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并于2021年7月22日17:00时前将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电子版)发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426@qq.com。
验收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第一批)及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延期项目.docx
附件3: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潘俊炜联系电话:0769-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