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52 号)、《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和《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东科〔2020〕25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与金融有效结合,满足实际贴息支出,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专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贴息将从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2019年第三、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比例为15%,拟对东莞市声强电子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48笔申请的专利质押贷款利息补贴,其中2019年第三季度专利质押融资贷款贴息16笔,2019年第四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7笔,2020年第一季度的专利质押贷款贴息25笔;实际贴息金额2425647元(取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并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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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吴城,0769-26986676
附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第三、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清单.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