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要求,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已立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将对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项目:2020年度东莞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单位,共20家,详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按要求报送中期检查材料。若干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检查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会。
三、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材料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出具工作中期报告(内容含:中期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中期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等)。
(二)项目工作中期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中期检查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3月12日17:00时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42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将纸质件验收材料(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送交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市局南城办公区612室)。同时准备好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届时进行答辩(10分钟),并将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电子版)于3月12日17:00时前发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426@qq.com。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郭顺鹏、潘俊炜,联系电话:26986635、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