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点击量: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2019〕151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知保〔2020〕1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局将对一批合同到期的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进行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2020年到期应验收的全部项目,共3类5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并填报绩效自评表。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委托第三方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附件3)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将验收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kjjfwk1233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准备好答辩PPT(10分钟)。现场评审会时间、地点,待我局确定后另行通知。收到参加现场评审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将纸件验收材料(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纸件打印5份)、项目合同(复印件,一式5份)报送到通知的指定地点。我局将组织现场评审答辩验收。

  附件1: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清单.xlsx

  附件2: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xls

  附件3: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库项目验收会议评审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的补充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