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等文件要求,经市局党组会议决定,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同意中国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承担项目并给予立项资助(详见附件)。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工作目标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 年省下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附件:2022年省下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