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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量:

  点击查看: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投资松绑加快项目落地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意见》,用好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根据《关于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总体安排,就市商务局负责政策制定了《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扎实做好 “六稳”“六保”工作,稳住外贸外资企业,推动全市外贸稳定发展。

  “本办法”出台了十二条帮企业松绑、解捆政策,主要涉及一是稳定外贸发展,降低企业国际贸易风险,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进出口;二是推动电商平台发展,鼓励企业充分用好电商直播新兴业态,拓展内外销市场;三是鼓励外资项目通过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作价设备转为作价出资设备、积极参与“三旧”改造等方式加快投资落地。“本办法”具体资助条款如下:

  一、在稳定外贸发展,降低企业国际贸易风险方面,政策资助有五条:

  (一)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实缴保险费的50%给予支持,其中,对向美国、“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区出口投保的,按实缴保险费增加20%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同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资信调查服务,按实缴资信费的80%给予扶持, 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二)对通过石龙、常平中欧班列(含中欧班列和中亚班列)收发货物的东莞企业,收发货物通过石龙中欧班列,给予0.045美元/20尺柜/公里、0.09美元/40尺柜/公里的支持;通过常平中欧班列,给予0.12美元/20尺柜/公里、0.24美元/40尺柜/公里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三)对通过本市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平台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而带动的贸易额,以1美元贴息0.02元人民币的计算方式,对企业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产生的费用及厂租、仓租、房租、物流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扶持,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企业每家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对2020年内投保关税保证险,保单期限不超过一年,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的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五)对“莞贸通”贸易融资业务有两点支持,1、对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通过银行进行保单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2、对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支持,按存在本金损失部分不同分别给予30%、50%的补偿支持,单户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推动电商平台发展,鼓励企业利用电商直播新兴业态方面,政策资助有五条:

  (一)对企业上线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的“东莞优品馆”“东莞制造专区”等特色栏目,上线时产生的选品设计、上架、代运营等费用给予80%资助,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

  (二)对东莞共享型电商直播基地投入的摄像头、直播支架、灯光设备、货架及幕布等基础物料费用给予50%资助,每个直播间最高不超过5000元,每个共享型电商直播基地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东莞示范型电商直播基地,对经认定的示范型电商直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对电商直播基地举办经市商务部门备案的“东莞制造”产品选品、东莞主播等评选竞赛活动,对实际发生的活动经费按相关规定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主办方在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四)对东莞申报年度线上直播内销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出口型企业,按照线上直播内销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万元。

  (五)在东莞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量达到500万单及以上,且跨境电商进口金额达到1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以海关出库单为依据,按1.5元/单的标准给予奖励。若全市申报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奖励金额按比例折算分配。

  三、鼓励东莞外资项目通过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不作价设备转为作价出资设备、积极参与“三旧”改造等方式加快投资落地。政策资助有两条:

  (一)2020年企业实际利用外资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获得省财政奖励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新项目和增资项目),市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每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但未获省财政奖励的新项目或增资项目,按项目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每100万美元资助10万元的比例予以奖励,每个项目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本办法”及申报指南公开:一是在“东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二是发红头文件方式给各镇街(园区)商务局,企业可以到各镇街(园区)商务局了解情况;三、企业也可以按申报指南具体项目标注的受理业务科室了解申报资料。

  五、资金使用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登陆“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资金申报,并打印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各镇街(园区)指挥部,经镇街(园区)指挥部汇总后,报市指挥部,

  (二)项目审核。市指挥部对口调度组负责单位市商务局进行项目审核、征求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并在14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提交市指挥部批准同意。

  (三)审批拨付。经市指挥部批准同意,市指挥部以任务书、调度令或会议纪要等方式下达至市商务局落实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四)市商务局根据市指挥部意见,结合预算规模及审核情况,在规定的资助限额内,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受资助项目、单位的数量,以及最终资助金额,形成专项资金拨付。其中合理的方式主要包括:

  1、重点支持市重点监测企业。

  2、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3、需“一事一议”的事项,由市商务局报市指挥部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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