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从前几天的一则通知说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
备案登记条件
1.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自建研发机构需有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研发经费、研发设备和研发项目(包括企业自立项项目),或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为主要内容的设计研发机构。
如企业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研发机构,且尚未备案登记的,需补办备案登记。
乍一看没什么特别的呀
连句式都跟以前的差不多(咳咳忍不住吐起槽来...)
从这则通知出发可以看出些什么门道啊
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扒一扒
先来回顾一下↓
《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
“东莞将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建有研发机构...重点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是规上企业的,应建有研发机构。”
今年东莞两会上,东莞市科技局表示“2017年将继续加码,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或研发小组,把建设研发机构作为新引进规模以上工业项目的约束性指标。”
组织规上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已经不是第一个年头了,但是在今年2月,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召开了全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统计工作任务布置会议,并将此次统计填报工作纳入各镇街(园区)的考核指标。
……
还记得今年政府在创新发展大会上定下的小目标吗↓
然鹅据统计
目前东莞市5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有332家
已设立研发机构的有165家,占比才差不多到50%
而2016年的增量仅为7.24%
偶买噶!!!
看来今年政府想完美实现小目标,不出大招是不行了
看到这里是该划划重点了↓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今年政府会加大力度支持企业自建研发机构
并且据可靠线报
众所周知东莞近年来不断加大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力度
如对研发投入较大且占销售收入比例增长较快的企业
每年奖励达到2000万元
而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则是投入研发一个很有力的证明
因此在通知中↓
对已备案登记的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品牌企业认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等政策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纳入市政府推动实施的试点银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真的不仅仅只是一句空话噢
所以你家企业是不是可以琢磨琢磨自建研发机构呢(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如果已经有自建研发机构
无论产出如何一定要先:备案 备案 备案
现在还没截止哟
本期解读就到这里啦,下期不见不散(笔芯?)
详情可见本文政策依据:
《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
东莞市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三届〔2016〕12号)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参考资料: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为零 东莞市财政不予资助》
推荐阅读(可戳):
【政策解读第8期】东莞市创新发展大会释放了什么重要信号?小编给你解读一番!
转载须注明出处,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长按二维码了解更多政策解读、申报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