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上一个星期大家的朋友圈都被这篇通知刷屏了吧
按照政策
东莞三千多家企业符合条件人才可拿到最高4万元补贴
最近也有不少小伙伴来咨询小编相关的问题
为方便大家更好地拿到政策福利
现将常见的问题整理出来
看完这一篇
应该就能解决你的大部分困惑了!
1、政策的总体上如何实施?
本政策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局每年上半年对外发布申请公告,集中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于下一年度集中拨付。
2、哪些企业在扶持范围?
(1)成长型企业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
(2)如某家企业既是成长型企业,也是“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企业员工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并予以资助。
3、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什么条件?
新引进人才申请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关系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在上述范围企业工作满1年,缴纳社会保险。
(2)年龄条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中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0周岁,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年龄条件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户籍条件:申请人须落户东莞。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职称条件: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纳税条件: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如以“上年度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的条件申请补助,对申请人有年龄限制吗?
答:有,年龄应该不超过40周岁。
4、如何理解“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
政策要求人才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具体引进时间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5、如何界定工作年限?
政策要求人才在成长型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请,具体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有要求吗?
政策对申请人的入户年限没有要求,只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已经落户东莞即可。
7、申请人的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在提交申请时并没有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职称,能否以学历或职称条件申请补助?
不能。如申请人的学历或职称证书是入职企业后取得,需在学历或职称证书取得满一年后才能提出资助申请。
8、如果离职了可不可以申请?
不可以,申请人需在岗在职。
9、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符合条件吗?
不符合,需全日制本科。
10、可否凭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补助?
申请人按学历条件申请的,在满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条件基础上,可凭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提出相对应的资金补贴申请,并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在职硕士(博士)证书复印件。
11、取得技能类证书符合申请条件吗?
不符合。
12、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如何发放,有申请时限吗?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限每人申请一次,当年度申请,下一年度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符合申请条件但错过当年度申请的,可在下一年度提出申请。
13、如何理解“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
申请人凡已享受由市级财政资助的我市特色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补贴资金,享受市级财政之外的资助不在此列。
14、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资助范围?
符合。但已经享受我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的,须如实申报,并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享受的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5、企业发生了名称变更等情况,如何处理?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予以更新。
16、忘记账号或密码,怎样处理?
(1)个人。由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企业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2)企业。企业修改账号、密码的,请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往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服务窗口办理,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再由分局将申请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扫描件报送专技科,由专技科在系统上修改。纸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办理申请书 》由分局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专技科。
17、年龄和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年龄计算:申请人出生日期到引进年度的1月1日;
(2)工作年限:引进日到2017年6月15日,引进日以社保缴纳凭证显示日期为准。
18、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依据?
一般以申请人社保凭证为依据,如需详细到日,再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19、对申请材料有何要求?
(1)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只需提交《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上传至申报系统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制作成PDF或JPG格式;
(3)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核验。(无法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的,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0、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时需要本人办理吗?
需要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1、我市银行、证券企业单位在各镇街(园区)的分支机构如何申请?
东莞证券、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各镇街(园区)设立的分公司、分行,按分公司、分行所在地提出申请,但纸质申请表需盖总公司、总行的公章。
22、去年已成功申请到补助,今年企业被选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能否再申请差额?
申请人已于2016年获得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资助资格的,不得再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请人才补贴。
23、是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不是,以“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 万元(含)的人才”这一条申请人才补贴的,才需要提供。
24、对申请人缴纳社保的险种有无具体要求?
无具体要求,在东莞缴纳社会保险即可。
25、子公司的员工能否以总公司的名义申请?
不行。总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法人。
26、镇街(园区)自己评选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是否享受人才扶持倍增优惠政策?
不享受,在2017年成长型企业名单目录的,可按照成长型企业申请,并按成长型企业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