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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规上企业只要建立研发机构,一次性10万奖励到手

来源:公众号[链科网]     发布时间:2017-06-16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公众号[链科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好消息 

好消息

 

6月14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东莞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纲要(2016-2020)》,并审定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等多个重大事项。

今年,我市将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基本全面建有研发机构。梁维东指出,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是今年我市“十大行动计划”抓手之一。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研制先进适用工艺装备,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我市制订了《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

该项计划提出,201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有条件的基本全面建有研发机构;到2019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我市将从产学研合作、金融、人才、土地等10个方面,支持和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资工业企业、传统优势产业建设研发机构。


其中,对经市科技部门备案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7年起如实填报科技创新统计年报中企业研发机构相关数据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计划还提出,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直接给予试点企业科技创新券政策资格,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优先支持我市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通过“三旧”改造实现增资扩产,经市政府批准纳入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可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人才扶持方面,计划提出,对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的具有理工科本科以上(含)学历的研发机构技术骨干,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核把关后,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



来源: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链科说:还在等什么,只要建立研发机构+备案+填报创新年报,10万元奖励就到手啦!如果你是“倍增”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偷偷告诉你

此次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审定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2016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资助计划等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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