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0﹞143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倍增计划”专项资金(2020年第二批项目),从“倍增计划—投资促进专项”下达人民币6091498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投资促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