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通知》(东经指〔2020〕5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3月1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21668360
附件:2020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外商企业扩大投资)汇总表(初审结果).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