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和《关于清算2020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1〕312号)有关精神,现进行第二次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项目共1,322,079元。
前期已按比例第一次拨付了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项目,合计3,170,394元(详见东莞市商务局官网:《关于第一次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第二期)的通知》)。
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22806513\ 22995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 拨付明细表(第二次拨付).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