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拉动消费复苏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的实施办法》(东府〔2020〕2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0〕6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清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68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8月19日(3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06513、22995396
附件:东莞市2020年第九批搭建线上展会平台(网上展会).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