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21﹞128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174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倍增计划”专项资金(市商务局2021年第二批项目),从“倍增计划—投资促进专项”下达人民币2280000元拨付到有关单位(详见附件)。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6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投资促进专项)资金使用计划.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