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1〕109号)精神,现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共3563919元到相关单位(请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反对挪用,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计划表(东莞市).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梁晓茵,联系电话:2166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