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和《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74号)等文件,现组织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企业范围
1、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合同融资额合计达500 万元及以上;
3、相关合同已按《关于组织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融资租赁贴息项目入库的通知》(东工信函〔2021〕143号),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企莞家”完成项目入库申请,并通过形式审核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企业请根据《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于3月31日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填写并上报《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请表》;并准备纸质申报资料,做好现场评审准备。
附件:1. 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企业名单
2. 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3.2022年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资金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6日
(联系人:夏凡,联系电话:22220109)
上一篇:《东莞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