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6〕28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协,各学会,有关企业:
为积极引进院士创新资源,加快创新成果在我市产业化,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我市创新型人才队伍。按照《东莞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科协〔2014〕9号)(以下简称《办法》),今年继续开展第三批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协组织认真熟悉《办法》的政策精神,向相关企业和专业镇创新平台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有条件的科协组织可做好辅导工作。
二、申报主体对象
在东莞市内注册、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被东莞市认定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按照《第三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及提交附件资料(见附件3),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共一式5份,经所属镇街(园区)科协初审并加具意见报送市科协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地点
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五楼。联系人:谭沛璇,张可;联系电话:22119671,22110243。
附件:东科协[2016]28号 关于开展第三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