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6〕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市科协组织专家开展了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的验收工作,经专家核准有23项存在结余资金。按照《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拨付2014年度科普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要求,市科协负责收回结余资金,并退回市财政。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并于2016年7月26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3.关于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退回结余资金的通知 东科协[2016]26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6日
(联系人:黎鹤龄,联系电话:2211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