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普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经费使用绩效和项目成效,根据《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东府办〔2011〕90号)、《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东科协〔2012〕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市科协将进一步加强科普项目的检查工作,并向活动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把项目检查情况报送市财政局等部门,以便为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好科普项目提供决策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度获资助的东莞市科普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科普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邀请专家、编印宣传资料、资助经费支出及活动实施等。
三、检查时间
2016年7月—2017年1月。
四、 检查形式
(一)科普阵地类项目(市科普标兵社区、学校及市科普教育基地)的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检查科普场所及设施建设和活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科普活动项目(重大科普活动和一般科普活动)的检查工作采取活动现场检查的形式。
五、报送时间
请各科普项目承担单位于举办活动前5天将活动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dgkxkpb@163.com。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做好科普活动项目的检查工作,实事求是,按《科普项目合同书》及市财政局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完成科普活动项目。
附件:1、活动基本情况表
3、关于做好2015年度东莞市科普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科协[2016]25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4日
(联系人:李永珊,联系电话:2211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