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市基层单位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市各镇街机关(含市直部门派出基层分局、基金中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我市各镇街分局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3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 身体和心理健康;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 不得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机关的职位;
7.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共设置13个职位,详见《东莞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职位查询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遴选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东莞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遴选有关政策解答,请参阅《东莞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附件4)。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遴选政策解答》等资料,提前规划选择报考职位。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交申请
考生可在2020年6月3日9:00至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dggwylxzp)进行报名,并按照《东莞市市直机关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项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100KB之间)。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级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网上报考资格审核
遴选机关网上审核考生的报考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给报考人员。考生可在本次报名结束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报考人员需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考的人员,于2020年6月17日9:00至2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 笔试时间
2020年6月20日上午09︰00—11︰30。
2. 笔试地点
广东科技学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湖路99号),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谈
1.资格复审
按遴选职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前,遴选机关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证、单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由遴选机关通知。对于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2.面谈
面试前遴选机关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职期间表现。
(四)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遴选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列入全市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基层单位要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随意阻扰报名。遴选机关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事,主动接受监督,不得突击提拔和转任,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