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下达2015年度东莞市工业攻关(数控一代)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6-01-15     点击量:

松山湖科教局,各有关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东莞市工业攻关(数控一代)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立项数

本批项目共立项14项,合计资助900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经费拨付程序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必须在201621之前与市科技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合同书在东莞市科技网www.dgstb.gov.cn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网上提交并打印合同书一式五份)签章后报送至东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项目的立项和经费资助。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612024:00

2、市科技局网上形式审查截止时间:201612817:00

3、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62217:00

(二)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实施拨贷联动支持计划和重点企业信贷支持计划操作规程》(东府办201570)的要求,签订项目《合同书》后, 2015年市工业攻关(数控一代)立项项目将按照拨贷联动支持计,采用先政府立项、后银行贷款、再财政拨款的形式进行支持,由银行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金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项目实施期限,市财政按其贷款项目建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贴息,同一项目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资助额度最高为立项金额。项目通过验收后,市科技局将资助资金(立项余额扣除贴息金额,下同)拨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中途停止或验收不通过的,不拨付资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通知将另行印发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 资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323号)以及《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99)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对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向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每半年度、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必须在市科技局网站(www.dgstb.gov.cn)在线填报科技计划项目的半年度、年度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表可在www.dgstb.gov.cn下载)。

(二)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合同主管部门(丙方),须定期实地考察项目,填报考察情况季报,确保项目正常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正常运营,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向市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机构汇报。

(三)项目监理机构须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汇总整理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各项监理报表,并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四、项目执行中如有调整、变更,请及时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报告。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713室):林锦俊,22831332

东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杨娜,22831182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http://59.36.14.9/ujet/

受理大厅(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市科技馆1楼大堂右侧)谢凤娟 22830056,李桂雯 22830059

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何包稳 18926870083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东莞市工业攻关(数控一代)项目计划安排表.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财政局

                  2016114

(联系人:林锦俊,联系电话:22831332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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