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784号)要求以及我市科技统计工作需要,现定于2016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园区)组织调查单位填报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种类
(一)综合统计年报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二)火炬计划统计调查
1.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表;
2.高新技术企业调查表;
3.火炬计划机构及基地调查表;
注.科普统计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高技术产品调查表;
2.科技服务业调查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3.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表;
4.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5.科技金融调查表。
(四)市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省知识产权(市专利)优势企业调查表;
2.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3.东莞市LED企业统计调查年报表。
二、调查范围
(一)综合统计年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各级地方科学院所属非独立的科学领域的研究所,由所在院统一填报。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统计范围:省、地、县三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各市(县)科技局应填报本级科技拨款和全市(县)汇总的科技拨款。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1.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统计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统计调查、高新区综合统计调查、高新区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区统计快报、高新区统计月报。
2.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火炬计划机构及基地调查统计范围: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等。
(三)省专项科技统计
1.高新技术产品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及研究机构,其中工业部分由市统计局负责,工业以外的其它行业门类由市科技局负责。
2.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科学技术专业服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构、科技交流和推广机构、应用科学技术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为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
4.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统计范围: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组建的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5.科技金融调查表统计范围:从事科技金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四)市专项科技统计
1.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省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市认定的专利优势企业。
2.东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统计范围:经市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局等批准组建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时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填报省专项统计调查,不填报本专项调查)。
3.东莞市LED企业统计调查年报表统计范围:从事LED产品研发或生产的企业。
三、调查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
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由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组织实施,具体的统计培训、统计清单下发和具体统计调查业务由市电子计算中心(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
市科技局负责向基层单位布置调查任务,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派发基层填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基层填报单位直接登陆相关网站进行填报。
1、综合统计年报调查,实行调查表填报、统计软件录入方式,软件下载地址:www.sts.org.cn/tjyw/index.asp? Page=1);
2、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网址: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
3、科技企业孵化器调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网址: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www.ctpio.org;
4、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网址:广东省科技统计网上填报系统,http://kj.sts.gd.cn;
5、市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网址:www.dkzx.org-->“东莞市科技创新数据监测与分析系统”;
以上填报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上网填报的,基层单位应填写书面调查表并报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上网填报。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用管理员帐户及时对基层填报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检查、审核,并做好数据催报等工作。市电子计算中心负责对填报的数据进行综合审查验收。
四、调查进度安排
(一)综合统计年报调查(不含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及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按以下阶段进行(注:火炬统计快报、月报按国家及省要求执行)
1.部署和培训(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基层填报单位填报(2016年1月至3月上旬);
3.全市初步审核、汇总(到2016年3月15日前);
4.全省集中审核、汇总(2016年4月)
基层单位上报时间截止:2016年3月10日前。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
市科技局填报(2016年4~5月)。
(三)市专项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按以下3个阶段进行
1.部署和培训(2015年12月~2016年1月);
2.基层填报单位填报(2016年1月~3月);
3.全市审核汇总(2016年3月底~4月初)。
五、数据报送要求
(一)基层填报单位
1、报送材料
各调查表网上审核通过后,从网上打印(A4纸打印),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1)综合统计年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数据1份。
(2)火炬计划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调查表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特色产业基地报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
(3)省专项科技统计: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
(4)市专项科技统计: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
以上报表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交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则直接将报表和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到市电子计算中心。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内容与电子版或网上填报的数据完全一致。
2、报送时间
综合统计年报的报表请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数据发送到dg23078127@163.com,由市电子计算中心进行初审,纸质材料于2016年3月5日前交到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火炬计划统计、省专项科技统计和市专项科技统计须完成网上填报后将纸质材料于2016年3月5日前交到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3、报送要求
各基层填报单位按各报表规定的指标名称、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二)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1、报送材料
(1)收集基层填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相关报表、证明材料;
(2)将数据平衡检查情况、未报清单及原因、未报证明材料和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加盖公章后上报。
2、报送时间和要求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由市电子计算中心统一审核验收。
六、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东莞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1.综合统计年报:曹莉莎,23079626;
2.火炬计划统计、省专项科技统计、市专项科技统计:韩燕玲、李建平、沈励超,23324107、22112031、23078127。
传 真:0769-23324107
E-mail:dg23078127@163.com
地 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邮政编码:523007
(二)市科技局规划与财务科:林红菲22831375,崔智诚22831356。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科技统计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跟踪;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2015年度全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