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受理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体系建设,加快开放共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科研仪器设备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我局将认定一批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负责发动机构、企业等参与开放共享,开展培训、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中介服务机构、孵化器、产业园区等。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固定规范的服务场地和服务设施;

  (二)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服务资源,具有丰富的企业服务的经验;

  (三)建立开放共享服务体系,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专业开放共享服务专员;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单位准备《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资料(一式两份),提交到市电子计算中心。

  (二)认定报备。市电子计算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会议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认定,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挂牌。由市电子计算中心统一制作并授予牌匾。

  四、材料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时间:常年受理纸质材料,并按季度集中审核(即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集中审核上一季度提交的材料)。

  (二)材料受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三)联系方式:

  市电子计算中心:黄锦华,22113221

  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杨红,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站申请书.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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