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2003湛江市投资环境(广州)推介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3-10-30     点击量: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粤经贸发电2003〕185 

关于举办’2003湛江市投资环境

(广州)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东西两翼的经济发展,省经贸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定于2003年11月5日联合举办’2003湛江市投资环境(广州)推介会,集中推介湛江市的投资环境,宣传湛江招商引资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优势,进一步推动和拓展湛江与珠江三角洲及省属和各种类型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湛江投资办实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湛江市领导做推介讲话和2003年湛江工博会新闻发布;

(二)湛江市重点招商项目推介;

(三)湛江市外来投资企业代表发言;

(四)省经贸委领导讲话;

(五)省政府领导讲话;

(六)湛江市人民政府举行招待酒会。

二、会议时间

2003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时,报到时间为9:00-9:55。报到时现场同时进行洽谈咨询,由湛江市各县(市、区)设展示咨询点为参会企业提供洽谈服务。

三、会议地点

亚洲国际大酒店八楼亚洲殿(广州市环市东路326号)

四、参会人员

(一)省属18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投资部负责人及下属各5家企业负责人;

(二)省50户工业企业龙头企业分管投资的负责人;

(三)省25户流通龙头企业分管投资负责人;

(四)省100户优秀民营企业负责人;

(五)珠江三角洲地区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负责人及各选择所属30户企业的负责人;

(六)请省工商联、省私营企业协会、省商业联合会和省经济投资促进会以及省经贸委直管协会以及代管协会各组织20户企业参会。

(七)邀请各国驻穗领事或商务领事,邀请国外驻粤500强企业(机构)负责人,各省市区政府驻穗办事处派员参加。

(八)邀请中央驻粤和省、市各新闻单位到会采访报道(详见媒体名单)。

请各有关参会单位填好回执于10月31日前传真给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省经协办)。

联系人:陈绩,陆春华  联系电话:020-83133374、83133434

传真电话:020-83133274、83133374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参加’2003湛江投资环境(广州)推介会报名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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