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3-07-22     点击量: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粤安监管〔2003〕1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省直、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品油行业的特点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成品油经营(安全)许可实施细则》(附件一)和《广东省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试行)》(附件二)(以下简称两个《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实施两个《细则》,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石油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当前抓好两个《细则》的组织实施意义重大:一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最近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游宁丰副省长关于“坚持依法行政,强制推进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指示,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需要;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成品油经营许可管理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三是适应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安全技术准入的需要。

目前,我省成品油消费量约占全国的1/8,成品油经营企业达5000多家,既有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两大专业石油集团(以下简称“两大集团”)所属企业,也有外资和社会私营企业,成品油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分布广泛,要在规定期限内,引导企业依法持证经营,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级安监局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实施两个《细则》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明确领导分工,指定专人负责。

为加强日常指导,方便各市和有关企业的沟通联络,我局专门设立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公室(联络地址和电话附后);各市安监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在本月25日前,将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该项业务的负责人名单、联络电话(见附件三)报我局。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狠抓落实

各级安监局要根据两个《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初审方法及有关申报程序。并会同当地经贸、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做好审查、发证各个环节的衔接,严格把好审查关。

(一)要将审查、发证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首先要抓好安全培训、评价两个发证的前置环节。按照两个《细则》和《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2003〕95号)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并加强监督。其次要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差、基础薄弱、事故隐患多的成品油私营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集中、事故多发的地区的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两大集团所属企业在各地网点集中、经营规模大、安全管理相对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较多的优势,积极支持、服务两大集团所属企业,带头规范做好申报和初审发证工作,实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两大集团所属企业要主动支持配合当地安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审查提供专业技术专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并在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中,发挥带动示范效应。

(二)要将审查、发证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各级安监局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对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对逾期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知会工商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或注销其经营项目,严厉取缔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企业。对持证经营的企业,要以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两个《细则》为依据,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第1号令)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粤安监管〔2003〕29号)的有关要求,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规范使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粤安监管〔2003〕12号),加强日常的监管、监察工作,逐步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为组织实施两个《细则》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实施两个《细则》是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两个《细则》颁布后,我局将在《南方日报》刊登公告,告知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有关事项。各市安监局也要相应在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要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真正使各级安全管理干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认识组织实施两个《细则》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开展安全评价以及申报办理的程序、方法。要支持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两个《细则》开展工作的情况,推广工作质量高、进度快地区的经验和典型;对违法违规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予以曝光。促使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经营,为顺利实施两个《细则》,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原省石化厅办公楼506室

电话:020-83180273

电子邮箱:aq2c@gdet.gov.cn

省安监局安全二处联系人:何胜庄,电话:020-83133474。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ΟΟ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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