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促局,省节能监察中心: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2012年第14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本目录所列设备(产品)淘汰工作,督促生产单位停止生产、使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并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目录》中所列设备(产品)停止生产和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林敏、熊卫鹏,联系电话:020-83133359、83135867)
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第14号公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