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关于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你们抓紧组织已经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并纳入备案管理的担保公司于2月20日前登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各地市汇总书面材料请于2月20日前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关于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赵伟清,联系电话:020-83135885)
附件:
关于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要求,现将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将于1月10日开通。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12年2月29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各地要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18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465/9832,022-58356855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上一篇:关于报送2011年度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数据的通知
下一篇:公告二○一一年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