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2011粤澳物流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CEPA补充协议和《广东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强粤澳物流合作,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全球物流中心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委与澳门经济局决定于今年4月中旬举办2011粤澳物流合作洽谈会。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419-20日(19日上午9点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大堂集中,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19日下午在澳门举办洽谈会;20日参观考察。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地点:澳门、珠海。

  二、活动内容

  (一)政策解读。邀请拱北海关介绍内澳海关合作新成果—内澳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邀请横琴管委会介绍横琴规划;邀请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委会介绍本园区建设转型情况。

  (二)项目推介。推介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金泽物流园区等有关建设项目;通过资料介绍和现场交流相互推介有意向的合作项目。

  (三)参观考察。参观澳门海关关口、内澳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通关模式、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珠海高栏港等。

  三、参会人员

  1、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1人,以及本地区1-3家物流企业负责人(其中一家物流园区企业)。

  2、省级物流龙头企业负责人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25日前统一将参会名单报我委(参会回执见附件1),以便澳方办理赴澳邀请函。请参会代表自行办理有关赴澳手续,并携带身份证。

  (二)请各市汇总本地区拟在会上推介的项目并于325日前报我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详细资料请自行携带参会(一式20份)。

  (三)请数字广东研究院、金泽物流公司做好在会上推介本单位列入省现代服务业100强项目的准备。项目推介PPT电子版请提前发我委。

  (四)会议食宿车辆统一安排,宿费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参会回执

     2. 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侯彪,电话:83135953,传真:83133350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生产函〔2011〕606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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