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中小企业参加招聘活动,上网填写招聘信息,并加强对招聘活动的跟踪和指导,特别是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要积极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
二、活动期间,招聘与求职信息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上免费发布,供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三、我省招聘活动由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中小企业网 www.gdsme.com.cn)承办。各地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在发布信息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一)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与指导处
联系人: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
(二)省教育厅
联系人:谢向军,电话:020-37626901
(三)广东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俊锋,电话:020-83395985,手机:13760812535传真:020-83382871,E-mail:13760812535@139.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
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区市人事厅(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本次百日招聘活动既是贯彻国务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加强和改善就业信息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规模和效果。
二、百日招聘活动由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承办。活动期间,中小企业的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信息将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免费发布、免费浏览。
三、百日招聘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6月8日。请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招聘活动信息通知中小企业,积极组织一批中小企业于2月28日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参加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企业可以继续提交招聘信息)。请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
四、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虚假信息。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安排专人审核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中小企业上网有困难的,可填好“2011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交由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或其地方分网代为发布。
五、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百日招聘活动工作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此外,招聘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将推出“省市招聘活动专题”,专题的具体形式和要求详见该网站公告。
六、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胡阳辉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蒲文宜、王 征
电 话:010-68576102、68579942(传真)
E-mail:info@sme.gov.cn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冯晓凯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赵国楗
电 话:010-66097183-612、660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二О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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