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11-23     点击量: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顺德区、兴宁市、南雄市、紫金县、封开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税)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tif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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