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监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规划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电下乡售后维修服务监管机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质监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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