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填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的函》(粤爱卫办函〔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附件1第3项(城市农贸市场数)和附件2,以书面形式于7月28日前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杜子坤,电话:020-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
附件:关于填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的函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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