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办,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有关商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更好地实施全省扩内需促消费行动计划,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扩内需工作的联络员,并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的相关信息(见附件)传真至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经协处)。
附件:扩内需促销费工作联络员回执
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郑秋纳、何宇辉,电话:020-83135892,传真:020-83133494,
电子邮箱:yukie9@21cn.com)
相关附件: 扩内需促销费工作联络员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