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拟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表彰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的函,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0〕175号)、《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粤中小企〔2008〕74号)的规定,省中小企业局通过自愿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初步评选出如下10家单位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十佳单位”,现予以公示。
1、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2、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
3、中山市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4、东莞市虎门服装技术创新中心
5、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6、广州市番禺区厂商会
7、佛山市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
8、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9、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0、韶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意见。
联系人: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
邓承红,电话:020-83133435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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