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工作组制定了《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项目申请程序》,(以下简称《申请程序》),并于4月15日开始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专设秘书处,负责试点项目的申报和联系工作,秘书处日常工作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数码经济促进部联合承担。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试点项目工作网站(www.gdhkxr.gd.gov.cn)下载《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申请程序》的要求,将有关材料交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并将电子版提交到试点项目申请专用邮箱:pilotgdhk_public@gd.gov.cn。
三、详细信息可在试点项目工作网站查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协调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11室,联系人及电话:林桂芸,020-83134771。
附件: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项目申请程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相关附件: 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项目申请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