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拟于6月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方案,我省拟于近期开展“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评选工作,待有关部门批准后在会议期间进行表彰。为提前做好推荐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资格和条件
受推荐的我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各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综合服务机构,或者从事技术支持、投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信息化应用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服务等两项以上针对中小企业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服务机构。
(二)员工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等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3以上。
(三)服务理念先进,创新能力较强,有很典型的服务案例和较显著的服务创新成果。
(四)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近三年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数量300家以上,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模式先进,运营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二、推荐程序
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各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省中小企业局;顺德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区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经区中小企业局审核推荐后报省中小企业局;省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省中小企业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直报省中小企业局。
三、推荐数量
省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推荐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数量原则上1家。
四、申报材料
(一)封面
(二)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荐承诺函
(三)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表
(四)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汇总表
(五)申请报告书。字数不超2500字,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主要内容、举办的服务活动、服务创新情况、服务的主要业绩和效果(经济社会效益)、近期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六)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名单
(七)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举办服务活动情况表
(八)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九)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十)申报单位2007-2009年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十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型案例2-3个
(十二)其他对申报单位有帮助的材料或可以佐证表格所填内容的材料复印件,如合同、协议、资质等级或荣誉证书等,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技术合同(主要部分)复印件等。
五、工作要求
(一)请你们广泛宣传发动,如实申报,严格审核,择优推荐,确保推荐申报质量。通过推荐申报工作,挖掘一批能代表本省形象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二)请你们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编制目录,按第四大点所列顺序用胶或线装订成册,并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报省中小企业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封面
2.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推荐承诺函
3.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请表
4.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5.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名单
6.广东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举办服务活动情况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与指导处郑华,联系电话:020-83135895,邮箱:zhengh@gdet.gov.cn)
相关附件: 粤中小企〔2010〕17号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