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委)、监察局、农业(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局、行)《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指导食品工业企业制订诚信管理制度、建立诚信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挥协会作用,做好行业管理。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中介桥梁作用,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做好食品行业管理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监察厅
省农业厅 省卫生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卢振港,电话:020-83135991,传真:020-83133469)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tif